郴州市首批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班开班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王湘静受邀宣讲《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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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成君 文章来源:郴州新网 |
7月9日上午,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办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班开班。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将成为郴州市首批女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班上,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王湘静受邀宣讲《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4月28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正式颁布实施。《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培训内容包括《幸福婚姻家庭讲座》、《基础心理学》、《女性心理特征》、《个案心理辅导技能演练》、《团体心理辅导技能演练》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朱民权介绍,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培养一支直接为女职工服务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是工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关爱女职工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组织尤其是全市女职工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女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全面提升各级女职工工作者为女职工身心健康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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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数:2026 更新时间:2012/7/11 10: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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